【蓮舫家族祕史】台裔蓮舫祖母陳杏村 台中日三地奇女子(二)2017-06-22 12:30
壟斷上海菸草事業的台灣女強人
日本民進黨黨代表(黨主席)蓮舫,台籍身分加上亮麗外型,讓她在台灣也享有高知名度,但她的台籍身分也一度為她帶來政治危機。在她參選民進黨黨代表前,蓮舫被質疑擁有雙重國籍而一度身陷輿論漩渦之中。蓮舫的父親是台灣人謝哲信,母親為日本人齊藤桂子。她的祖母陳杏村的一生,在台灣、中國與日本都有精彩的經歷。其非凡生平也吸引了曾任朝日電視台台北支局局長的日本資深媒體人高橋政陽,努力在台灣、上海、南京以及東京,四處搜尋史料與訪問知情者,描繪出陳杏村傳奇的一生。前一期(一五七九期)提及陳杏村這位二十六歲即守寡的醫師娘,帶著四名子女從台南移居台北,在不到三年時間事業有成,引領台灣時裝風尚。本期將介紹這位奇女子在二次大戰期間來到被日軍占領的上海,如何長袖善舞、於菸草事業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撰文/高橋政陽 翻譯/蘭西

一個不受固定道德觀念束縛的俏皮少女

筆者事先已將謝吟香與謝栢生所說有關陳杏村履歷的資訊,告訴了秦賢次(民間歷史研究者、今年七十三歲的保險公司退休職員),因此他接連拿出了幾種舊名簿。這些資訊包括:並沒有陳杏村畢業於台北第三高等女子學校的紀錄,也無法證實「台北女子職業學校」確實存在。也許這並非專用名詞,而是泛指的普通名詞。秦賢次指著一本畢業生名簿說:「蓬萊國小的畢業生名單裡有她的名字,她畢業於大正十二年三月。」
「國小」是國民小學校的簡稱,與日本的小學一樣。這所學校在日治時代稱為蓬萊公學校,現在的名稱是蓬萊國小。當時日本人上小學校,台灣人上公學校,教育方面也存在歧視。蓬萊公學是為台灣女性兒童開設的學校。從創立到現在,該校一直位於台北市西側淡水河畔的大稻埕一角。得知此事後,筆者求知心切、坐立不安,並立即趕往蓬萊國小,在鹽水謝家的幫助下,閱覽了陳杏村的學籍簿:
居留地:(空欄)
本居地:大稻埕維新街一番戶
氏名:陳氏杏村
出生年月日:明治四十二年一月三日
卒業年月日:大正十二年三月二十日
保護者:陳定墙
職業:製糖業 通譯
與兒童之關係:父(長女)
保護者(家長)的職業「製糖業」被雙橫線劃掉,後面新加了「通譯」一詞,也許是因為入學後父親改換了職業吧。製糖業是台灣當時的基幹產業,而翻譯也是引領時代潮流的知性職業。
在台灣的中心於清末由台南移至台北之後,大稻埕成為台灣最大的商業區。富商巨賈們也積極參與政治與文化活動,對日本統治發聲、主張台灣自治的台灣文化協會也誕生於此地。雲集在此處的富商巨賈與文化名流,被稱為「大稻埕組」,引領著時代的潮流。很難認為在這裡擁有住宅,從事製糖業後又改做翻譯的陳定墙,只是一個普通平民。
六年級的陳杏村成績十分優秀,按十級標準評分的所有科目都在七級以上,其中尤為突出的是獲得九級評價的「手工與圖畫」與「體操」。由此可見,陳杏村是一個心靈手巧、酷愛美好事物、健康活潑的女孩。但另一方面,「操行」則從二年級開始,分別為乙、乙、丙、乙、乙,與學業成績形成了鮮明的對照。一個不受固定道德觀念束縛的俏皮少女形象,在學籍簿中躍然紙上。

許雪姬問我:「聽說您在調查陳杏村,對吧?」

「發現了陳定墙的史料!」擔任電影導演的朋友來電說,台灣的官方研究機構中央研究院,保存有陳定墙親筆寫的明信片。筆者立即與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取得聯繫,並趕赴該所進行了閱覽。接過明信片的彩色複印件一看,是陳定墙給台灣中部苗栗一位有權勢的人物發出的請帖,邀請其參加大稻埕的祭禮。從淋漓酣暢的墨跡中可以看出,陳定墙是一位接受過良好教育,十分有修養的人士。但是,中央研究院另外還有價值超越這張明信片,能夠打開探尋陳杏村足跡之門的鑰匙。
「聽說您在調查陳杏村,對吧?」為筆者複印彩色明信片、今年六十三歲的研究員許雪姬問道。她此前已開始對陳杏村進行研究。
蔣介石與蔣經國時代,歷史研究的對象僅限於中國大陸,但自從首位台灣出生的總統李登輝上台以後,對台灣本地的研究也得以解禁。許雪姬是台灣歷史研究的核心人物,從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開始,一直從事二戰之前去滿洲與上海等中國大陸地區台灣人的研究,並發現了不少新的史實,包括她所著的《藍敏先生訪問記錄》。
藍敏是富甲天下高雄藍家的千金小姐,同時也是一位女中豪傑,曾在戰亂中奔走於台灣、日本與中國大陸之間。從台灣名校台北第一女校畢業後留學東京女子大學的藍敏,無法滿足於留日生活,憑藉兄長在汪精衛政權擔任陸軍中將的關係移居上海。後因一心想保護故鄉台灣免受戰火之災,而與兄長分道揚鑣,逃往重慶統治地區,與蔣介石屬下擔任特務機構首領的戴笠祕密相會,做出了不按常規出牌的驚人之舉。她請求戴笠通過蔣介石,要求同盟國軍隊不要進攻台灣。
《藍敏先生訪問記錄》整理記錄許雪姬對戰後回到台灣的藍敏多次訪談。全書最後一章是藍敏對包括日本人在內的台灣內外十六人之回憶。這十六人都是藍敏直接見過或曾有耳聞的人士,沒想到陳杏村也出現在其中。對陳杏村的回憶占據了半頁篇幅,下面是其重要部分的節選:

一九三九年上海 一位長袖善舞的高 台灣女子

十二、陳杏村
太平洋戰爭發生後,日本占領上海,陳拜託人帶她去上海,自此靠做衣的關係結識一些日本軍部的人。那時她差不多三十幾歲,不是頂漂亮,但頗高䠷,穿長衫很好看。她利用一位大佐的幫忙,取得上海原是英商的「三砲台」、「五砲台」香菸工廠及專賣權,她因此賺了大錢。但當該大佐對她有所要求時,她就飛到日本大本營,投訴這幫她的大佐要錢又要人,大本營乃將此大佐調離,她則換人培養關係,等到此人沒有利用價值了,又跑到大本營告狀。
陳的錢多得不得了,曾獻一、兩架飛機給日本軍部來炸中國人,在當時很出名。戰後被關在上海提籃橋的監獄。陳利用豐厚的財力活動,兩年後即出獄。
藍敏的口述之外,還有一份從台灣當時主要報紙《民報》上引用的陳杏村簡歷。雖然這一簡歷弄錯了陳杏村丈夫的出身,並有一些演義成分,卻是記錄陳杏村生平的珍貴資料,因此不妨將其全文引用如下:
戰犯陳杏村,本省知她的人,諒非少數,她本新竹人,父陳定墙,為本島律師通事中數一數二之手腕家,當其方盛時——大正時代——亦曾擁有五、六十萬之鉅財,後再耗盡。陳杏村慈母早逝,嫁與嘉義某醫師為室,其夫死後,歸至台北,在撫台街經營洋裝店。新寡文君,又是天生美貌,出入舞場,立為省垣社交界之明星。未幾日人攻入廣東,她以一弱女子,單身於彈丸雨飛下,深入危地,而其美貌,又能使當時在廣東之洋人羨慕。杏村利用其機,契約香烟之經售,獲利無算;又與日軍要人結託,所經營烟行,得又能日臻殷賑,侵占民房等,其大膽之非為,雖六尺男子,亦為之咋舌。杏村既得日軍後援,對於軍器之獻捐,亦無吝嗇,太平洋戰鬥開始前,已曾寄附飛機兩架,新聞詳誌之,使靠日軍獲戰時利者失色,而今竟落網矣。
由以上這些記述,讓許雪姬對陳杏村產生了濃厚的興趣,由於還有很多必須優先研究的題目與人物,而一直無法著手對其進行研究。但是,她終於閱讀了部分史料,因此已在院內的選題會議上匯報,將把陳杏村列為研究課題。

捐二○○萬元給日軍造飛機 一架叫「杏村號」

許雪姬二○○○年時前往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耗時數月複製了大量關於二戰期間居住在大陸台灣人的史料,並帶回台灣。其中也包括陳杏村的起訴書、供述書、減刑請願書、判決書等文件。筆者也曾在南京第二歷史檔案館,與上海市檔案館查詢過相關資料,但一無所獲。筆者提出希望閱覽許雪姬帶回資料的請求,但因被告知正在整理而未得滿足。
但是,許雪姬為筆者提供了一份在院內選題會上使用的報告提綱。不同於難免會有欠準之處的口述紀錄,這份報告提綱記錄了有史料嚴格佐證的陳杏村足跡,可以說是目前最正確、最詳盡的資料:
之後,陳杏村從商,一九三九年二月為尋訪失踪之弟陳建昌,乃到廣東從商,先在廣州與日本特務機關所派之小島,合作開設華南煙草運銷公司,代理經售英美香菸,後因糾紛時起,乃自行成立南華煙草運銷公司,並在上海設立公司。
一九四三年她登記的職業是「煙草員」。當時日本駐華(汪政權)使館設立華中煙草組合時,出資八十六萬餘元入股,經銷香菸獲利不少。陳杏村又協助被日本陸軍查封的南洋兄弟菸草公司啟封、復業,該公司必須付給日軍二百萬元的「評價利益」(或稱評價金,乃啟封、復業費),陸海軍方面乃以此款造兩架飛機,一命名為「南洋兄弟號」為海軍所有,另一架南洋兄弟公司怕影響商譽,乃請用陳之名字,飛機遂命名為「杏村號」,有該公司立委任狀交與陳杏村為證。
在陳杏村交涉下啟封的南洋兄弟菸草公司,於一九四四年予陳酬勞之車馬費一千萬元。陳又以南華實業公司常務董事名義,與華南派遣軍第八一一一部隊吉野機關參謀福山芳夫簽訂貸借合同,借給國幣六千萬元,三個月內繳清,做為政治使用資金。最後因福山中佐認為無必要而未成立。
從《藍敏先生訪問記錄》與由史料嚴格作證的許雪姬報告提綱,以及鹽水謝家的證言中浮出水面的陳杏村足跡,簡直就是一篇背景錯綜複雜、情節跌宕起伏的大河小說。

華麗的時尚人物搖身一變 置身灰色實業

出生於一個富裕家庭,天生麗質、聰明過人,生活無憂無慮的一個俏皮女孩,卻遭遇了家道中落、母親早逝與弟弟失踪的不幸。後來儘管與精英醫師自由戀愛、結為夫妻,生下二男二女,構築幸福家庭,卻因丈夫的英年早逝而再度遭遇人生挫折。但是,陳杏村重返台北經營洋裝店後,旋即獲得成功,一舉成為引領時裝界潮流的人物。隨後,為了尋找失散的弟弟,她決定北渡海峽前往中國大陸,沒想到人生再次朝著黑暗發生突變,由華麗的時尚人物搖身一變,與日軍聯手後,置身於販賣菸草的灰色實業當中。
陳杏村取得敵對陣營英美菸草的專賣權,賺得缽滿盆滿之後,又促成日軍啟封中國民族資本的代表性企業南洋兄弟煙草公司。必須注意到的是,為日軍捐獻兩架飛機之舉,與其說是其個人行為,不如說是為拯救南洋兄弟菸草公司的行為。為日軍捐獻飛機的其中一架被冠以自己的名字,其實也是應南洋兄弟菸草公司之請求而為,巨額報酬之中,也包括了冠名使用費。當時,在戰火紛飛的中國大陸,居住著六萬多台灣人,他們做為通曉當地語言的「二等國民」,在中國大陸的最前線為國效勞,陳杏村也是其中一員。保留在鹽水謝家的深褐色照片,是陳杏村在與日本軍部交易中賺得巨富時寄給謝家的。南華實業公司的地址一度曾在廣東路,但後來遷往即使在上海各種西式高樓大廈中,也屬卓然出眾的百老匯公寓。這裡也曾是往年影壇巨星李香蘭,以及兒玉機關的活動據點。前者於昭和十九年(一九四四年),從滿洲映畫協會辭職後,轉簽由川喜多長政率領的另一家國策電影公司中華電影公司,後者是與日軍關係密切的諜報組織。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陳杏村的命運墜入谷底。下面繼續引用許雪姬的報告提綱:
戰後,林獻堂在台灣總督府協助下欲往上海打探消息兼見陳儀長官,以便瞭解國府接收台灣後之具體措施,包括將來日本人是否可留住台灣等。當林一行抵上海後,陳杏村曾往見林獻堂,後又請吃午餐,不料一個多月後,陳杏村被逮捕。

林獻堂派葉榮鐘等人前往監獄探見陳杏村等被拘禁者

陳杏村在一九四五年十月十六日被捕,翌日隨即被抄家,四名子女被趕出,往依台灣人的組織「新台灣同志會」,另有汽車一輛也被開走,家中有士兵三人,便衣公務人員五人(即軍統情治人員鄭廷顯等),她家真是富裕之家,據陳杏村的自辯書所稱,「貴重品在家裡的,抽屜裡的金條二十七兩,翡翠戒子(指)一粒,白金小粒鑽石首飾一粒,計三件,不知被何人拿去,在門上之金條四十兩,沒有失掉……」
軍統逮捕她的理由,可在《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檢查官起訴書》中窺知。陳杏村一九四二年十月十日以個人名義向上海陸軍機關捐獻兩架飛機,共二○○萬元,據軍統局在其家中搜到她捐機的影片,其一是輕爆擊機為「興亞第一四二六(杏村)」;另一是戰鬥機為「愛國第二五五〇(杏山)」。此外又訂合同借前述吉野機關中佐參謀福山芳夫六千萬。
翌年三月由於台籍漢奸已不適用漢奸條例,該用「戰爭罪犯審判條例」,因而被移送軍事法庭,九月台灣光復致敬團到上海時,林獻堂除進行救援工作外,還派葉榮鐘等人前往監獄(編按:探視)包括陳杏村、蔡壽郎外十九名被拘禁者。
一九四七年一月六日陳杏村被軍事檢察官徐乃堃起訴,理由如上,其所為「顯係構成戰爭犯罪審判條例第二條第一款之罪之重大嫌疑……。」。律師李餐霞認為用二條一論罪,在東京軍事法庭也不過是A級戰犯二十七人,紐倫堡也不過十一人,這些人都身居要津,在戰爭進行中叱吒風雲不可一世者;因此辯稱台人當時有不得不服從日人之為難,「若僅有獻機或貸款行為即使之負支持戰爭之罪責,不免失之過當耳。」再退一步,即使有上述行為也只算盡國民義務而已,因而請求法官判無罪。
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經審判長石美瑜等判決「陳杏村無罪」,理由是「被告籍隸台灣,本屬日本國民身分,縱令獻機、貸款屬實,亦係國民對於國家應盡之義務,雖其行為對敵國軍事不無協助,惟於國際公約及國際保證,並無違反海牙陸戰規例,亦無處罰規定,核其所為既不構成犯罪,自應為無罪之論之。
(待續。本文日文版在今年四月號《新潮45》刊出,文章原名是〈蓮舫的「二重國籍」家庭史〉。作者還在搜集陳杏村相關資料,歡迎讀者提供,聯繫方式:cykoki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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