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长青联盟”成立
来源:山东中医药大学报社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日期:2018-12-10   字体:【

山东省高校“长青联盟”成立

 

    127日上午,山东省高等学校“长青联盟”成立大会在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举行。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邓云锋,济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杨峰,长清区委副书记、区长赵居安出席并讲话。我校作为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出席,副校长田立新宣读《联盟倡议书》,副校长赵敏代表学校在《联盟章程》上签字。

    邓云锋充分肯定了长清大学城10所高校多年的发展成绩,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持续提升,科研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建成了优质资源聚集、高端人才荟萃、创新智慧迸发、人才资源涌流、文化气息浓厚的高等教育高地。邓云锋指出,共建共享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正确选择。联盟高校要通过共建共享释放内动力,既借外力,又强内功,实现学校发展内力和外力相互激荡;要通过共建共享培植竞争力,集聚高端人才,打造学科高地,提高山东高等教育竞争力;要通过共建共享做强生产力,培养更多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产出更多高水平科研成果。

    田立新在倡议书中指出,要充分利用“长青联盟”优秀人才聚集地,科学创新的孵化器,引领地域文化发展的主阵地的资源,合作共赢,携手并进,共同研究、探索资源共享的机制与途径,打造资源共享的平台,开展校际互补性合作,实现优质办学资源共享共建,全力推进联盟高校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快速发展。

    会议宣读了联盟倡议书,通过了联盟章程,确定了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成员单位名单。联盟成员单位的校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分别作了发言。

    “长青联盟”是由驻长清大学城的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山东交通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管理学院、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10所学校,自愿成立、非独立法人、非盈利性的合作发展共同体。联盟坚持“自愿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秉持“协同创新、开放高效、共建共享”的理念,以增进互动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目的,构建一流高等教育集群。联盟成员高校将进一步推进理念共享,通过先进理念、典型经验推广,破除思想阻隔,追求共同目标;进一步推进教学共享,通过互聘互换、联合培养、学分互认、学位互授,以及图书资料、实验实训平台、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实现联合育人、协同育人;进一步推进科研共享,通过加强学科平台、高端人才、学术成果共享,打造创新共同体。“长青联盟”既是长清实践,也是山东探索,努力建成齐鲁样板,为全国高校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省教育厅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济南市、长清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联盟成员单位校领导和职能部门、教师、学生代表等共30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