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韻撮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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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韻撮要》是記載清初粵語粵语晚清粵語語音的韻書,作者和具體成書年代均不詳,在目前已知的版本中,經由武溪溫儀鳳(岐山)、溫繼聖(端石)二人編訂,嘗為清季中外學人稱引。

版本[编辑]

《分韻撮要》自乾嘉以來,翻刻甚劇。現存最早的版本是由廣州雙門底壁魚堂梓行的單行本,由武溪溫岐山校輯,現收藏於德國拜仁州立圖書館。這版本沒有寫明刊刻年份,也沒有前言後記,但封面上寫明是「梓行」,說明並不是根據他人版本而重鐫翻刻,至少可證它是經由溫岐山編訂的第一版本。

另一單行本爲藏於荷蘭萊頓大學圖書館的《元亨字彙分韻撮要》,沒有寫明年份,沒有前言後記,連誰人刊刻都沒記錄。書坊依照正文,把編者補足作「武溪溫岐山溫端石」二人,可證此版本乃根據上述壁魚堂版本翻刻。藏館根據原藏書人魯瓦耶(Jean Theodore Royer)身處的年代,估計刊刻年代大約在十八世紀。岑堯昊考證魯瓦耶最遲在1773年已懂得中文,他這本《分韻》可能是早年購得,或者由其中國朋友若瑟、亞彩所贈,相信此元亨本刊刻於十八世紀中後葉。[1]

後來傳世的《分韻》則多爲合刻本,即在一頁分欄刊印二三書者。合刻本依單行本翻刻,錯訛較單行本多[1]。當中最著名的有1782年[2]的《江湖尺牘分韻撮要合集[3]。1856年,美國人衛三畏根據此版本的《江湖尺牘分韻撮要合集》刻本出版了《英華分韵撮要》。馬禮遜自編書目的手稿,也有《江湖分韻酬世全書》、《江湖尺牘分韻撮要合集》兩部合刻本。若計算不同書坊翻刻的《江湖尺牘分韻撮要合集》或《尺牘輯要分韻撮要合集》,年代由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至1904年(光緒三十年),跨越百載。[1]香港陳湘記書局出版的《新輯寫信必讀分韻撮要合璧》,則是翻刻時間最晚的版本,其錯訛也比前述版本多。

硏究[编辑]

近代對《分韻撮要》的論述,最早是黃錫凌在《粵音韻彙》收錄的〈廣州標準音之研究〉一文,但他對《分韻》評價不高,認爲《分韻》與當時粵語讀音的差異,只由於《分韻》依據編者地方口音(黃錫凌認爲是南海順德的方音)而非標準粵語讀音。

最先為《分韻撮要》擬定具體國際音標音值的是彭小川(1990)。彭小川認為《粵音韻彙》的差異反映了粵語隨着時間的變化而非地方口音差異。劉鎮發張群顯(2003)根據來華傳教士的語音描述提出《分韻》修另一套擬音方案。[4]罗言发(2020)根據上述兩文,又提出第三套擬音方案,並用以佐證澳门话在清末民初的音變。[5]

韻部[编辑]

《分韻撮要》分三十三韻部,每部韻部內小韻陰平陽平陰上陽上陰去陽去陰入陽入排列,小韻有字義但大多無反切

分韻撮要韻部
次第 今音(舒、入)
iːn、iːt
[6] ɐi
iː/ei[7]
ɐu
ʊŋ、ʊk
ɪŋ、ɪk
ɐn、ɐt
œːŋ、œːk
ɔːŋ、ɔːk
十一 iːu
十二 uː/ou[7]
十三 yːn、yːt
十四 aːi
十五 ɐŋ、ɐk
十六
十七 ɐm、ɐp
十八 aːu
十九 ɔːy
二十 iːm、iːp
二十一 ɵn、ɵt
二十二 ɵy
二十三 ɔː
二十四 aːm、aːp
二十五 aːn、aːt
二十六
二十七 uːn、uːt
二十八 uːy
二十九 ɛː
三十 ɔːn、ɔːt
三十一 ɐm、ɐp
三十二[8] aːŋ、 aːk
三十三[9] ŋ̍

參考[编辑]

  1. ^ 1.0 1.1 1.2 岑堯昊:〈《分韻撮要》版本與音系新論〉,刊《中國語文通訊》第99卷第1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吳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2020年1月,頁37-72。
  2. ^ 目前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收藏的《江湖尺牘分韻撮要合集》爲翰寶樓刊刻的殘本,書的上欄是吳郡虞世英(學圃)所輯的《江湖尺牘》,下欄是《分韻》,全書其實沒有寫明刊刻年份,1782年乃書序〈花港主人序〉中的乾隆「壬寅年」。
  3. ^ 彭小川. 粤语韵书《分韵撮要》及其韵母系统.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 1992, (4). 
  4. ^ 劉鎮發; 張群顯. 清初的粤语音系——《分韵撮要》的声韵系统. 詹伯慧、伍 巍、甘于恩 (编). 第八届国际粤方言研讨会论文集.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 206–223 [2023-05-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5-21). 
  5. ^ 罗言发. 澳门话近两百年来的音变 ——兼论广州话、中山话的历史音变 (PDF). 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20: 110–126 [2023-05-2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3-03-30). 
  6. ^ 「偉」無論廣韻導音或今音都讀陽上,似編輯錯漏
  7. ^ 7.0 7.1 單母音遇某些聲母時分裂,韻腹下降成雙母音
  8. ^ 此韻中古來源為疑母模韻,字少
  9. ^ 此韻中古來源為疑母模韻,導音派陽調

網絡鏈接[编辑]